一、花錢可買考研試題和答案,實為“助考”詐騙
每年研考期間都會有不法分子在網上兜售所謂“考研真題”“試題答案”等,有的甚至包裝成社會培訓機構,通過網絡平臺、貼吧、QQ交流群等散布“準確率極高”“違約退款”“預付定金可發試卷樣題”等誘惑信息。待考生付款后發現被騙之時,商家早已“人去樓空”。
【案例】2017年度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期間,廣東公安機關破獲一起“助考”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據悉,2017年研考前夕,廣東公安機關發現有人在網上兜售所謂“考研試題”,引發網民熱議。在掌握確鑿證據后,辦案民警在廣州某網吧將犯罪嫌疑人吳某闖及其同伙莫某敏抓獲。經審查,兩名犯罪嫌疑人對在網上發布虛假研究生考試答案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犯罪嫌疑人吳某闖交代,其在互聯網上搜索下載了2017年度碩士研究生考試大綱,自行將大綱編輯為所謂“研究生考試試題”,聲稱“準確率達80%以上”,以3000元一份的價格賣給了19位考生,非法獲利5萬多元。
【提醒】研究生考試試題屬于國家絕密級材料,其命制、運輸和保管都有嚴格的管理和安保措施。廣大考生不要心存僥幸心理,不要相信所謂的提前拿到真題和答案。在網上購買所謂“考研真題”“考試答案”,都是騙子發布的虛假信息。購買涉密材料本身也是違法行為,切勿嘗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都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研究生招生考試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均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在研考備考期間,一些不良商家往往利用考生復習緊張,無暇搜集備考資料,假以“上岸”學長學姐的身份,宣稱有考研“內部資料”,實際干的卻是騙錢的營生。上當考生不但錢物兩失,還耽誤了考研復習進度。
【案例】2016年,正在準備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大三學生李同學,偶然間在一個名為“2016某大學考研”群里看見一條消息稱:“某大學考研網要舉行限定名額的打折活動,各類內部資料低至2-5折出售”。李同學點開鏈接,看到非常齊全的考研資料,價格都上千。于是,按照網站客服要求,拍下了一份原價近1000元,現價五折的資料。在付款過程中,群主將承諾的“打五折”變成了“原價購買資料后通過支付寶返回一半的貨款”。李同學付款后,收到的卻是粗制濫造的材料,非但未返款還被踢出群。同年,另一高校學生劉同學在一考研論壇中看到一則“2016某大學行政管理整套考研內部資料”的帖子,于是花200元購買。收到后發現,所謂“內部資料”均為百度可查,再回頭聯系賣家,卻發現早已被拉黑。
【提醒】一些QQ群、微信群、貼吧、論壇、手機App中涉及研招考試的各種信息魚龍混雜,其中不乏兜售考研“內部資料”字樣的商業推廣信息,這些信息均系不良商家自我標榜的虛假宣傳。正?梢怨_的考研資料,如考試大綱、參考書目等,考生均可通過相關官方機構或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專門網站進行查詢獲得,切勿輕信網上叫賣的所謂“內部資料”。
三、考前編發“占坑帖”,考后宣傳“押中題”
一些不法分子或機構,為夸大宣傳,往往利用QQ空間或者論壇發帖時間設置機制,通過考前編發“占坑帖”,考后篡改發帖內容,制造“考前押中真題”的假象,進而實施詐騙。
【案例】2019年某職業資格考試期間,公安機關破獲一起在網上散布疑似考前泄題圖片實施詐騙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為實施詐騙活動,于考前一天在其QQ空間發布一條狀態,設置為僅自己可見,在考中非法獲取考試試題后,重新編輯該條狀態,將考中制作的所謂“考前押題密卷”圖片替換原有內容,并設置為全員可見,狀態發布時間仍顯示為考前發布時間。通過發布“占坑帖”,謊稱可以獲取考前押中的真題,實施詐騙,騙取考生錢財5萬余元。與之相似,2017年研招考試剛剛結束,有考生反映某法碩考研論壇涉嫌考前泄露法碩考研試卷真題。經調查,該論壇為做虛假宣傳,由工作人員在法碩考試開考前兩小時發布“真題帖”,帖內并無內容且設置為關閉狀態?己笸ㄟ^搜集考生回憶的試題內容,將重新編輯的所謂“法碩考研真題”替換原有內容,并設置為開放狀態,發帖時間仍為考前兩小時發帖時間。以此編造考前獲得真題的假象,誤導廣大考生。
【提醒】近年來,此類涉考犯罪頻發,嚴重擾亂考試秩序,致使廣大考生上當受騙。其背后目的,無非是為編造假象實施詐騙或做虛假宣傳謀取利益,蒙蔽考生,誤導公眾。每年研考前夕,各地教育、公安、網信、工信、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都會聯合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對涉考違法違規活動,有關部門將依法嚴厲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維護研招考試公平公正。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提高網絡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識謠辨謠能力,共同抵制涉考網絡謠言,凈化考試網絡生態,營造良好考試環境。(李琳娜 張立遷)